1、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
2、我10年前失业后就一直没有重新就业,现在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如果当时因个人主动辞职或缴费不满1年而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这次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如果是单位改制,选择自谋职业领取安置费的,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3、我是改制企业失业职工,选择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这次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改制企业职工选择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我现在正在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同时在就业服务中心柜台已经申请“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了,那我是否可以先享受“失业补助金”待遇,之后再继续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如果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是否需要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暂停领取手续及领取“失业补助金”结束后是否无需再重新办理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手续?
可以,失业补助金享受期满,无需重新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申报 社区提交申请可继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往后顺延。
5、我今年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现在听说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间延长到2021年3月31号了,那如果我明年1月份重新就业了,明年去申请失业补助金待遇能否审核通过?
可以的,延长的只是受理时间,政策实施时间依然截止到2020年底。
6、扬州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宝应县是否也执行“失业补助金受理时间延长”的政策?关于失业补助金的相关政策是否同扬州市本级一致?
江都区、高邮市、仪征市、宝应县是独立失业保险统筹区,失业补助金由统筹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详情请联系相关地区。
7、关于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中,第二个条件写明“参保失业人员”,请问是否要求失业人员必须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参保状态?
此处参保是指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没有要求必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在参保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