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沙坪坝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同步调整每月从1440元提高至1680元。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还将通过“线上 线下”方式广泛宣传此次调标,并通过短信点对点告知领取人员确保调标后的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按照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法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