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自建住房网上提取怎么操作?广州公积金自建住房提取操作指南
温馨提示:系统可能存在更新迭代,具体以操作页面以实际为准!
第一步: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自建”。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
第二步:选择“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若选择“是”则录入该套房的申请单信息: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录入并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产权信息;
录入“产权信息”、“提取信息”。(若已关联提取单,系统带入的产权信息不允许修改)
录入信息注意事项:
房产证编号:取得房产证的则录入房产证编号,未取得的,则录入建房批文号。
用地证明编号、建房批文号:若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均录入该证件的编号;否则,录入相应的用地证明编号及同意建房/翻建批文的批准文号;
所属省市区:根据所提房屋的坐落进行选择;
房屋地址: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房、翻建批文上的房屋地址录入;
实际建造费用:实际购买建筑材料的费用总和(仅录入数字,无需录入“元”);
发票/收据日期:最后一张购买建筑材料费用的发票/收据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