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人单位不垫付医疗费如何处理?
1. 用人单位已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法规第四条第三款法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方法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从该法定可知,用人单位对于因工受伤的职工负有使职工获得及时救治的义务,包括垫付医疗费用。若用人单位不垫付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职工可自行垫付并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向工伤保险基金申领该部分垫付的医疗费。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产生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1. 前往参保地工伤定点医院就医。
2.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3.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
5. 向用人单位主张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都应向用人单位主张。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提起劳动仲裁。